为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需求,我中心组织具有多年环境影响评价实践经验的专家于2005年编写了第一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系列参考教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是该套教材的其中一册,归纳整理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必备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强调了其中的重点内容,同时对现行的主要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进行了说明。
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实践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我们于2006--2012年先后组织对该册教材进行了七次修订。2013年初,我们对该册教材进行了第八次修订,根据最新修订和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本版教材的修订人员为:蔡梅、赵瑞霞。各版教材编写、修订和统稿人员同为本书作者。
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评价要求
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
第三节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第四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第二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三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四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及后评价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
1.环境的含义
我们讨论的环境,是以人为主体的环境,即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是指人类以外的整个外部世界。生物科学和生态学通常所称的环境是以生物为主体,环境就是围绕着生物有机体的周围的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随着主体的不同,环境的各个组成因素或成分均可以是互为环境。人类与生物之问就是互为环境,离开主体的环境是没有意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定义是: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这里的环境也就是环境保护的对象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体是人类;二是既包括天然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改造后的自然环境;三是不含社会因素,所以,治安环境、文化环境、法律环境等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要调整的环境。
2.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
环境质量表述环境优劣的程度,指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环境质量是因人对环境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评定环境的一种概念,因此,环境质量包括综合环境质量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各种环境要素的优劣是根据人类要求进行评价的,所以环境质量又同环境质量评价联系在一起,即确定具体的环境质量要进行环境质量评价,用评价的结果表征环境质量。环境质量评价是确定环境质量的手段、方法,环境质量则是环境质量评价的结果。同时,要进行评价就必须有标准,这样就产生了与环境质量紧密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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