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理委员会池南经济管理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示

2008-10-26 14:38:04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 查看评论

长白山管理委员会池南经济管理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一、项目由来

    2005年,吉林省政府发文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保护和持续利用长白山旅游资源,其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3478.78km2。由内到外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区和规划指导区。本项目所要评价的主要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规划管理区内池南区及与区域相连的道路区域。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原漫江镇为依托建立了池南经济管理区(以下简称池南区),包括漫江镇西南至漫江南岸、东北至山前、西北至电站、东南至水厂,面积6km2,望天鹅冰雪主题功能区、南坡景区以及相关旅游道路两侧各1000m范围内的区域。规划管理区总面积约1377k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区设立和建设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在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阶段向批准设立开发的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以作为编制、修改、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为了引导和规范长白山池南区的建设,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保护开发区池南分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74号文件以及HJ/T131-2003《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概况、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与对池南区发展规划的详细研究,编制了该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经济管理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主要环境问题
土地开发是池南区各项开发活动的基础,虽然池南区现状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相一致,但具体地块使用将作较大调整,具体的土地开发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土方开挖和回填、表土弃置和土石方作业。该项活动主要造成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物理性破坏,有的是不可逆转的,如道路和公共建筑物,有的是在建设后可恢复的,如地下管网设施铺设中的破坏等,可能造成的具体环境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⑴ 土地平整、挖掘和填埋过程中会破坏原有的景观和生态平衡,直接造成耕地减少、破坏原有植被,形成临时和永久性建筑用地,从而扰动生态系统中原有物流、能流平衡,对陆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⑵ 土地开发过程中由于对植被的破坏以及对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一方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另一方面不透水面积会大量增加,从而改变当地雨水汇流条件,加速降雨汇流过程和雨水冲刷。

⑶ 不透水面积的增加会减少雨水对地下水的补给,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⑷ 施工、运输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的排放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⑸ 建设过程中弃置的表土、固体废物及土石等生产垃圾的临时性占地,会破坏植被,影响堆放地的土壤性质,若处置不当可能引起土壤流失和环境污染。

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1)规划实施后池南区内的工业企业逐渐增多,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工业污染物,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和工业垃圾等显著增加,集中供热工程及部分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可能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影响;生产废水排放量的显著增加可能影响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逐渐增加的工业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将对现有园区的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处理不当将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

(2)池南区建成后,各企业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增加,汽车尾气排放和生活噪声源也在增加。

(3)池南区建设将使该区域土地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所在区域将由以居住用地为主变为城市生态系统,若土地开发不当,可能破坏区域的生态环境与生态平衡。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池南区的建设将使该区域由农业生态系统逐步转化为城市生态系统,想保持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已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而应在重建城市生态系统的前提和定位下,进行必要的保护与重建。

⑴ 道路施工应设置集中的取土场和弃土场,取弃土场要采取有效的恢复植被和农田的措施,填方和挖方路段路基要采取植被等防护措施。

⑵ 企业等单位平整土地等施工应避免在雨季(如7月、8月)进行,不能随意取土和弃土。

        ⑶ 生产防护绿地、公共绿地等规划建设工程应与池南区建设同步进行,确保规划期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得以达到。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区域水资源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表示支持,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白山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3324484807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玉哲        联系电话:04318594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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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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